加籍华人隐瞒贩毒经历 恐被撤销公民身份遭遣返 一名加籍华人黄某,入籍前曾因贩毒被定罪,但在申请入籍时,没有如实披露这一信息,现在他恐怕将要面临公民身份被剥夺、遣返的危险。 据联邦法庭披露的信息,黄某原籍香港,早年移民加拿大。黄某曾于2001年申请入籍,其后,他因参与贩毒,在2002年被警方控以5项罪名。但他在2002年7月參加公民考試時沒有如實填寫曾受到刑事起訴的事实。同年10月,他获批成為加拿大公民并宣誓入籍,但仍未將此事通知移民局。2003年,法庭裁定黄某贩毒罪成,判处他18个月在家服刑。
尽管黄某竭力隐瞒自己被判刑的事实,但是移民局还是知道了此事。2006年4月,法庭裁定黄某对移民局“虚假申述”罪名成立,罚款500元。
受到处罚后,黄某担心他的国籍也会立刻被移民局取消,不敢离开加拿大,生怕不能再回来,甚至他祖母去世,都未能回香港见上最后一面。
2015年4月,总督会同行政局(Governor in Council,GIC)正式撤销黄某的公民身份。然而,鉴于黄某已递交司法评审的申请,移民局同意撤销GIC的裁决,暂时保留其国籍,推迟到评审以后再做决定。
今年9月28日,黄某向法庭提交了动议(motion),称他受到了“歧视”,要求法官阻止GIC做出撤销他国籍的决定。
联邦法官埃利奥特(Justice
Susan Elliott)经过审理,驳回了这项动议。法官指出,她看不出任何迹象显示黄某受到“歧视”,而且GIC现在还没有对是否取消他的国籍做出最终的判决。同时法官表示,GIC仍有可能保留他的国籍,即便要撤销他的国籍,那时他再上诉也不迟。
有专业人士分析,黄某即使最终被撤销国籍,只要他还拥有永久居民身份,仍有机会再申请入籍。如果事情发展到最坏的情况,移民局向他发出驱逐令,黄某还可以通过人道主义救助、申请临时居留证或遣返前的风险评估等等途径延缓逗留在加拿大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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