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女儿传裸照给男友 父母打屁股被判武器袭击罪成 最近,加拿大卑诗省Salmon Arm一对夫妇摊上了大事,因为用迷你冰球棍和绳子打孩子的屁股,被控袭击罪名。 这件事情还要从2015年情人节说起。 他们14岁的女儿去年情人节在网上将自己的裸照发给男友,恰巧被父亲发现了。在这之前,女儿就曾因为和男朋友过于亲近,所以父亲没收了她的手机,但是可以使用iPad。正是在这个iPad上面,父亲发现了女儿曾发送了裸照。 然后,父亲就找女儿对峙,并且告诫女儿应该“尊重自己,不能对男孩子投怀送抱。” 接下来,父亲就给出了两个惩罚方案:挨打或者长时间禁足。 女儿选择了挨打。父亲就用一个塑料的迷你冰球棍打了她,这根棍子长约45厘米,并且将此事告诉了妻子。女儿的母亲也表示愤怒,然后又用跳绳在女孩屁股上打了两三次。女孩的母亲解释说,这都是出于对女儿的爱。 之后,这位女孩向两位女性朋友展示了屁股上的淤青,这两个小伙伴上报给学校领导,进而引起警方注意。 这是一个基督家庭。父亲并没有犯罪记录,他坚信手应该用于爱和同情,而不是用来惩罚人,所以在惩罚女儿的时候必须借助外物。 在法官Edmond de Walle看来,对于这个年龄段的孩子来说,任何有理智的家长都比较担心孩子会在网络上传裸照。这种行为很危险,有可能给孩子带来恐吓或者遭受欺凌,甚至会导致有些人自杀。法官表示,如果打屁股的行为“在当时的境况下是合理的”,或者“有教育、纠正的意义”,那么父母很可能可以免于控罪,不过在这起案件中,父母的行为不属于这两者范畴。 在这个家庭中,父母拥有绝对的权威,女儿只能选择挨打或者禁足,没有第三个选择。 最高法院认为,“矫正武力(corrective force)”是合理的,但是“袭击”并不可取。处于教育或者改善目的的武力才被认为是合理的行为。 在这起案例中,这位父亲明确指出打女儿就是处于对女儿的惩罚,并没有给出教育或者改善的方法。 在加拿大,关于“打孩子”这一罪名是有严格规定的——只有对2到12岁的儿童可以打屁股,打法也有明确要求:不可以打孩子的颈部或头部;不能使用皮带、鞋子或衣架等任何对象抽打儿童的屁股、腿、手臂等身体各部位;打屁股时必须五指分开,不能有角度,不能打出任何印记或瘀伤。 法官表示,这起案件中父母的行为有侮辱女儿之嫌,而且迷你冰球棍和跳绳的使用也过分了,目前,这对夫妻“武器攻击”罪成,再过不久就会对两人进行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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