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防盜攝像頭監視鄰居?隨時付上沉重代價 無論你與鄰居發生任何爭執,最近的兩項法庭裁決顯示,若然使用住房的防盜攝像頭監視鄰居,會因此付上代價。 魁省一名男子把房屋的防盜攝像頭對準鄰居(也是他的前妻),錄下了視頻及極多照片,結果被法庭判決「侵犯鄰居的隱私及造成滋擾」,被判賠償前妻及其新伴侶1.5萬元。 在另一宗案件裡,一名女子因為樹籬與鄰居發生輕微爭執,她卻把住房的防盜攝像頭指向鄰居,法官認為這種監控行為形同虐待,重判女子賠償2萬2,500元。 「微笑!你被拍了!」 在首宗案例裡,維爾(Mélanie Viel)於2011年在魁省東鎮(Eastern Townships)的Lac Stoke湖畔購買了一個房屋,成為蘭格萊斯(Hugh L'Anglais)的鄰居,二人並且結成夫婦。 無奈兩人後來結束了關係。 二人起初仍然保持良好關係,可是在維爾的新歡巴里爾(Jean-Sébastien Baril)搬進她的房屋,情況便起了變化。 2016年,蘭格萊斯把兩所房屋之間的樹木砍伐,並種植了雪松樹籬做圍欄。可是新圍欄卻阻礙了維爾的住所出入,法官上月下令移除。 但法官在上月的審訊主要譴責蘭格萊斯把防盜攝像頭瞄準鄰居,並且貼上標示説:「微笑!你被拍了!」法庭的判詞顯示蘭格萊斯的防盜攝像頭總共錄下鄰居數小時視頻及6,200多張照片。 判詞指維爾及巴里爾在得知被偷拍後十分震驚,並且感覺隱私遭嚴重侵犯。法庭認同維爾深深受騷擾及嚴重不安。 法官稱蘭格萊斯非法藏有這些視頻及照片,至於張貼的標示形同一種恐嚇。 法官並譴責蘭格萊斯沒有為自己不合理舉動道歉及毫無悔意,「這種行為是不合法及不能夠容忍。」 法官除了下令蘭格萊斯立即銷毀所有視頻及照片,並要向維爾及巴里爾合共賠償1.5萬元。 然而,蘭格萊斯提出了上訴。他的代表律師認為主要論點是蘭格萊斯應有的合法權利,而且維爾及巴里爾二人在審訊前根本沒有意識到被拍,沒有受到傷害。 不要碰我的樹籬! 另一宗案例同樣發生在東鎮,生活在Saint-Denis-de-Brompton的兩個鄰居因為種植雪松樹籬而引起爭執。 吉爾伯特(Johanne Gilbert)認為雪松樹籬的生長是屬於她物業範圍內的事,查理斯特(Yannick Charest)及勒梅林(Myriam Lemelin)不應該在沒有得到她的允許下修剪它們。 為了報復,吉爾伯特竟然使用住房的防盜攝像頭拍攝鄰居的房屋,並且拍下很多照片。她甚至為樹籬的糾紛曾經於2014年先後報警及發出律師信。 在經過3天的審訊,高級法院法官維倫紐夫(Claude Villeneuve)在他的41頁判詞指出,查理斯特在沒有得到鄰居的允許下修剪樹籬是犯錯。 不過,法官同時譴責任職私家偵探的吉爾伯特,沒有理由反對修剪樹籬,而且她的野蠻態度超越了常理。 法官維倫紐夫在月初的判決指出,被告企圖透過拍攝鄰居的照片來控制一切,明顯侵犯了其他人的隱私,及影響他人享有和平及自由處置財產的權利。 法官下令吉爾伯特須要支付2萬2,500元,作為查理斯特及勒梅林的精神傷害及訴訟費用的賠償。 維倫紐夫的判詞說:「吉爾伯特顯然一直迷戀樹籬完全屬於她,這一種想法一直困擾著她,但任何有理智的人都會意識到雪松樹籬是共享的。」法官認為吉爾伯特入稟法庭是濫用司法制度,僅是希望借此對鄰居造成滋擾。 法官認為這種糾紛根本不用訴諸到高級法院解決。 維倫紐夫在總結說:「睦鄰友好的基本原則要求是不要互相監視,也不要以超出彼此容忍範圍的方式行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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